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连续21次免征保险业1年以上可退保人身险产品税费后,4月29日,国家税务总局两部委 再次扩大保险业税收优惠政策。 ,其优惠税种从普通寿险产品的营业税扩大到保险公司缴纳的保险保障基金和责任准备金两大保险基金的企业所得税。 据记者了解,从去年到明年,这两只保险基金将连续三年免征企业所得税。 “在过去一年的雪灾和地震之后,国内保险业的经营面临巨大的双重压力。一方面,去年赔付力度加大;税收作为调节各行业的杠杆,也开始了 对保险业采取一定的积极优惠措施。” 5月4日,国家税务总局党校副教授韩晓琴告诉本报。 记者还了解到,两部委最新出台的税收优惠政策,对于占据保险市场绝对份额的三大保险巨头来说,也是一大利好。 相关税务专家估计,三年内,保险业可节省约数十亿税款。 两种保险待遇享受税收优惠 5月4日,记者从国家税务总局印发的《关于保险公司公积金支出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有关问题的通知》获悉,以下简称 简称通知,两部委向保险公司缴费。 保险保障基金征收的企业所得税,以及从未到期责任准备金、人寿保险责任准备金、长期健康保险责任准备金、未偿责任准备金中提取的四类准备金,允许在税前扣除。 据记者测算,截至去年底,各大保险公司缴纳的保险保障资金总额已达200亿元,如果按照非投资财产险业务,两部委规定: 比例不得超过保费收入的0.8%。 ; 投资性财产险业务,保证收入不超过营业收入的0.08%,非保证收入不超过营业收入的0.05%; 此外,对有保证收入的寿险业务,不得超过营业收入的0.15%; 无保证收入的寿险业务不得超过业务收入的0.05%。 按此计算,保险公司缴纳的保险保障基金一年可享受约1400万元的免税额,三年总免税额约为4200万元。 至于其他四类准备金,两部委规定可免征企业所得税3年。 已申报的未偿赔款准备金和已申报的未偿赔款准备金,最高不得超过当期已筹集的保险赔款或提取给付金额的100%; 未报备赔款准备金提取的比例不超过当年实际赔款支出的8%。 “这意味着,对于保险机构而言,除了享受这四类保险准备金免征企业所得税外,保险机构还有更大的回旋余地,将这些资金进行投资以获得投资收益,相当于这是双重折扣。 虽然无法具体衡量这些保险资金能获得的收益,但可以肯定的是,它会给保险公司带来数十亿的免税和其他收益。 “5月5日,同济大学现代研究所所长陈伟中分析。对于两部委出台的保险行业两类保险资金的税收优惠政策,韩晓芹也分析说,在 2007年,火热的资本市场催生了保险资金的投资收益大幅增长,而去年形势出现转机,其中国内大型保险机构的经营和投资出现大幅下滑。 对于保险业,两部委对两类保险资金免征企业所得税。 此次出台的税收优惠政策对整个保险业产生了积极的影响,是大保险 盈利较多的机构,而一些中小保险机构享受的税收优惠政策仍不明显。 “在保险市场上,中国人寿、中国平安和中国太保占据了80%以上的市场份额,而保险保障基金也是这三家公司支付最多的。因此,对于这三大巨头来说,在税收方面 收益方面,享受的税收优惠更加明显。同样,在赔款准备金方面,这三大巨头也享受税收优惠。对于中小保险公司来说,收益并不明显。”5月6日,首席财务官 上海一家中小型寿险公司负责人告诉记者。 上述人士表示,诚然,所有保险公司都能享受平等的税收优惠政策,最重要的是降低营业税率。 目前的 5% 减少了 1 到 2 个百分点。 陈伟忠还建议,自2001年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分三年下调保险业营业税后,税务机关现在可以考虑继续降低到3%左右。 据保险业营业税统计,营业税率1个百分点,相当于60亿元以上。 税务部门会担心税率降低后政府收入会减少。 但是,保险即服务产品,尤其是寿险产品,是典型的高水平消费产品,价格弹性较大。 如果保险税负减轻,保险产品的相应降价将在一定范围内激活整个行业。 ”陈伟中分析道。